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202(略)(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科技产业园九星路和春燕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叁万捌仟叁佰元整(¥38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六安城区公园高压配电设备专项维护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中央公园(略)。 服务要求:对高压柜、变压(略),检修维护后要保障高压配电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公园用电正常。 服务时间:(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实结算。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发改价格[(略)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造价咨询费按皖价服[(略)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