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淮北中祥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租。
出租方承诺(略),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 (略)
序号 | 标的位置 | 所在层数 | 使用面积约(m2) | 评估价(年租金总额)(万元) | 评估价(期内租金总额)(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承租期限(年) |
1 | 民生路15-10 | 一层 | 15 | 2.32 | 11.6 | 0.4 | 0.4 | 5 |
2 | 民生路15-11 | 一层 | 15 | 2.32 | 11.6 | 0.4 | 0.4 | 5 |
3 | 民生路15-13 | 一层 | 15 | 2.32 | 11.6 | 0.4 | 0.4 | 5 |
4 | 民生路15-16 | 一层 | 15 | 1.96 | 9.8 | 0.4 | 0.4 | 5 |
5 | 民生路15-19 | 一层 | 15 | 1.96 | 9.8 | 0.4 | 0.4 | 5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批准同意。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市智联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皖智联评字(2023)第119、140、1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略)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拍租标的金额为五年期租金总额,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为一个支付期限,共十期。
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房屋租金与履约保证金汇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略);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先付款后使用。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略),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出租房屋禁止经营KTV等。
(五)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格。
(六)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略)方使用该房屋。
(八)租赁户租赁(略)。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
六、标的展示及(略)
(一)标的展示:2024年 5月15日-2024年5月16日;
(二)答疑时间:(略)午9:00时在淮北中祥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午16: 30时止,报名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
(二)拍租时间: (略)星期五)下午15: 00时;
(三)拍租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午16:30时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交纳竞买标的的竞拍保证金。(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略);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二)企事业法人申(略):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略)(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九、联系单(略):
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黄科长 电话: (略) 淮北市人民中路208号4楼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王宁 电话:(略)淮北市人民路199号5楼
淮北中祥拍卖有限公司 项先生 电话:(略)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批发市场南门综合楼一楼108室
淮北市机(略)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淮北中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 日